4月7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3+3”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202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6亿元,其中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0.4亿元,加快“两化”改造0.25亿元,加快推进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等新兴产业发展0.3亿元、安排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资金0.3亿元。安排“腾笼换鸟”专项经费0.25亿元,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实施一批产业链强链项目。对投资强度达到履约要求,且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投产的新引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生产性设备实际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2%的一次性补助;生产性设备实际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5%限额4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