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长跑,三次递表,这家氢能公司IPO之路迎来实质性突破。
碳索氢能网获悉,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塑能源”)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这标志着,重塑能源赴香港联交所IPO上市已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有望成为继亿华通、国鸿氢能、金源氢化之后的第四家氢能上市公司。
回顾重塑能源的IP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21年3月,重塑能源就递表科创板,但两轮问询不过,于当年8月撤回IPO申请;2022年10月,又因想在科创板潜在上市而向证监会提交辅导备案,但最终也没有正式向上交所再递表;
2024年2月29日,重塑能源首次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3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材料;8月29日,由于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IPO流程,上市申请自动失效。9月2日,重塑能源向港交所再次提交上市申请。
公开信息显示,重塑能源成立于2015年,主营氢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的系统功率覆盖32kW至220kW,是中国氢燃料电池领域内,首家同时实现自主研发及量产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的企业。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5月,重塑能源氢燃料电池系统已为中国超过5900辆氢车提供动力,2023年重塑能源系统总销售额位列全国第三,系统输出功率占全国市场份额为23.8%,位居首位。
财务表现方面,重塑能源近三年总营收以年复合增长率为30.7%增至2023年的8.95亿元;毛利复合增长率为70.5%增至2023年的1.8亿,毛利率约20.06%;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6.05%,2023年约为-5.78亿元。
全文如下:
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0,389,65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你公司48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35,829,218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附后。
三、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四、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和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五、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附件:“全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