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详情

氢能纳入《能源法》,就不作危化品管理了?

来源:碳索氢能网 发布时间:2024-11-11 08:42:06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这部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法》里,对能源作了重新定义: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

这意味着,呼吁日久的氢能进入《能源法》终于成为现实。新《能源法》给氢能的定义,是指氢作为能量载体进行化学反应释放出的能源。在这里的氢,就应该是包含了所谓的灰氢、蓝氢、绿氢,以及我国特有的炼焦工业、石化工业、氯碱工业,每年产生千万吨级的工业副产氢。

这对氢能从业者来说,国家给氢能正名,绝对算得上是载入氢能史册的大事。

然而,近日有媒体认为,氢能纳入《能源法》,即意味着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不是作为危化品来管理了。

碳索氢能网认为,这种看法恐怕过于理想和片面。

氢气的双重身份

氢气,已被认为是一种高效、清洁、可持续的能源,对实现全球“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过,能源资源,都会受到安全问题的影响。氢的安全性取决于其固有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以及人类对其应用和管理的方法。

在传统的应用场景中,氢气主要作为化工原料,用于钢铁、建筑、化工等行业;而在近几十年新能源技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燃料电池、能源发电和合成燃料等能源行业逐渐成为氢气应用的重要领域。

也就是说,氢气既拥有传统的危化品属性,又拥有新兴的能源属性。

氢气作为危化品使用时,只在化学工业园区内使用,影响范围有限,防护设施充足,通常由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管理,使得安全控制措施相对简单和成熟。

氢气作为能源使用时,往往在道路、公交站、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且氢能的使用人员也从专业的技术人员变成了普通的能源消费者,这使氢安全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多样。

新《能源法》,给氢能留了一席之地,是从国家层面确定了氢气能源属性的身份,但并没有否认氢气的危化品属性,也没有把氢从危化品目录中去除。碳索氢能网认为,这种双重身份,应该会在未来很长时间持续存在。

国际能源署(IEA)也预测,到2050年,氢作为能源的利用将超过其作为化学原料的利用。换句话说,氢既表现出传统危化品的特性,也表现出与能源相关的发展特性。

氢能从业者的愿望

长期以来,我国把氢列为危化品范畴,这限制了氢能的发展。大家纷纷认为,如果把氢气从危化品目录中去除,氢能源的发展一定会加速。将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处理,就成了氢能从业者共同的愿望。

近年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持续出台政策支持国内氢能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国内多地纷纷探索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的政策进行松绑,这为氢能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2023年7月5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明确,氢能企业按行业类别归口监督管理,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这是国内首个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进行放松的省份。

《管理办法》明确,该许可仅限绿氢生产环节,氢能运输依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应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取得充装许可。加氢站(含供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加氢站(含供氢站)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或批复。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此外,《管理办法》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

据碳索氢能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国内仅有14地发布了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的相关政策,其管理办法与河北省《管理办法》相似。

氢能纳入《能源法》,就不作危化品管理了?

责任编辑:laisiyu

碳索氢能网版权说明:

1.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氢能网或碳索氢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氢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2.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