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明确,制氢加氢站可不入化工园区。
11月24日,布尔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布尔津县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
索比氢能网注意到,这已是11月以来第2地明确制氢加氢站可不入化工园区。11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文件明确指出:1.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2.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一直以来,出于氢气具有高度的易燃性和易爆性,我国将氢列为危化品范畴。但随着氢的能源属性逐步明确,近年来,国内多地纷纷探索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的政策进行松绑,这也为氢能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索比氢能网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现在,我国已有9个省市地区发布相关的“松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