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绿电直连的定义、适用范围、规划运行管理要求和市场价格机制。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地方积极响应,迅速行动。8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序推进绿电直连工作。

根据《通知》,将优先支持以下三类企业申报:
1)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化工、制氢、锂离子电池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2)优先支持已纳入风电、光伏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申请开展绿电直连。3)鼓励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在具体的并网比例方面,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到 2030年时不低于35%。

碳索氢能网 https://h2.solarbe.com/news/20250807/50005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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