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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支持在中长途、大宗货物运输领域开展氢、氨、醇燃料船舶应用

来源:氢能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6-04-16 18:10:54

4月1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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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到2030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规范体系、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体系及绿色燃料加注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航运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显著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航运温室气体减排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国际航行船舶碳排放强度相比2025年下降≥15%。

《意见》提出,加快推动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造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氢、氨、醇、生物燃料等绿色燃料和纯电池动力船舶,探索绿色燃料与电力驱动相结合的动力形式。

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使用。支持在中长途、大宗货物运输领域开展LNG、LPG、氢、氨、醇燃料船舶应用

强化绿色航运人才供给。健全绿色航运人才培养制度,完善电池、氢、氨、醇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船员培养制度标准,构建产教融合、训用结合的培养体系,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强化船员实操能力。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绿色燃料加注作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与协同联动。加强绿色燃料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研究,在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中增加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支持新技术在污染监视监测和应急场景中的应用,提升绿色燃料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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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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