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67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指出,鼓励油气企业充分发挥油气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优势,就近开发、就地消纳新能源。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持续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有序推动天然气在发电领域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油气企业探索推进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以下为原文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67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油气与新能源协同融合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峰气电政策
天然气是当前及中长期解决新能源调峰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调峰气电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划,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有序发展。
二、关于油气田产能建设与新能源指标配置
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发展和通过竞争性配置获取风电、光伏指标的机制,在推动风电、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方面成效显著。我们鼓励油气企业充分发挥油气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优势,就近开发、就地消纳新能源。
三、关于支持油气等化石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和“风光气储氢一体化”发展
近年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持续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有序推动天然气在发电领域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油气企业探索推进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要结合资源禀赋、消纳能力、用能需求、气源气价等情况,科学统筹推动。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