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点赞了山东省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文章称,山东此举旨在鼓励氢能汽车跨区域运营,加快氢能汽车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激发氢能产业的内生动力。期待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出更多利好政策,共同为氢能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此举旨在鼓励氢能汽车跨区域运营,加快氢能汽车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激发氢能产业的内生动力。
氢能是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氢能汽车作为氢能应用的先导领域,近年来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氢燃料电池除了可以缓解传统燃油发动机高碳排放问题,相比于锂电池,还具有续航更长、加注更快,对低温环境适应性更好的特点,特别适用于长距离、大载重的运输需求,因而广受追捧,销量持续走高。
成本是氢能汽车大规模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与电动汽车相比,氢能汽车在购车价格和用车成本上都明显高于电动汽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阶段氢能汽车的需求,不利于规模化发展。此外在基础设施上,加氢站数量有限,使得氢能汽车只能在有限的使用场景应用。
此次山东省拟对氢能汽车免征高速公路通行费,为促进氢能健康发展构建了一条新思路。以往的氢能产业政策更多侧重于对氢能产业的直接补贴,此次政策的出台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手段来推动支持氢能产业的发展。考虑到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商用汽车的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此次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山东省氢能重卡的运营成本。与此同时,随着产业链的持续优化和成本降低,氢能汽车的购置成本也将逐步下降。可以预见,在政策推动和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双重作用下,氢能汽车的整体拥有成本未来有可能低于柴油车,这将有效激发市场的活力,推动氢能汽车的广泛应用。
事实上,氢能产业从推广应用到成熟,始终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当前,我国氢能汽车产业正面临着需求激增和供给受限的双重挑战,更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相关部门需继续优化政策,探索更多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新举措。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及时调整优化现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创新政策工具,形成系统性、协同性政策体系,有效带动氢能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期待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出更多利好政策,共同为氢能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