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北省交通厅发布《关于对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氢能车辆实施通行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对通行湖北省境内高速公路(入、出口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湖北省境内)的合法运输装载、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氢能车辆(以氢燃料电池为单一动力来源),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氢能车辆实施通行费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通行湖北省境内高速公路(入、出口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湖北省境内)的合法运输装载、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氢能车辆(以氢燃料电池为单一动力来源),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免收的通行费,安排省级财政资金予以全额补贴。
二、实施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碳索氢能网 https://h2.solarbe.com/news/20260520/50023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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