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文件表示,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公务租车提倡选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通过划定限行区等措施推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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