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招标,该项目新建两座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光伏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综合站,搭建市级氢能产业智慧运管平台与城市能数字化治理体系,动力运输设备运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该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为1.2亿元。
详情如下:
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G2023051100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姜桥水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两座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光伏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氢综合站,搭建市级氢能产业智慧运管平台与城市氢能数字化治理体系,动力运输设备运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第二次):12000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06-10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达到《发包人需求》中阐述的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工程施工内容,协助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G2023051100300】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第二次)
2.7其他:本公告为固定模板,具体内容请以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工程业绩或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其中负责设计的成员方近五年承接过1项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