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关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指出,该输氢管道示范工程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等5个省级行政区,管道全长约1145km,管径为DN457、DN610,管道近期设计输量为10 万吨/年(合126840m3 /h),远期规划输量为 50 万吨/年(合 634200m3/h)。
据了解,该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隶属中石化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023年12月4日,中石化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被内蒙古能源局宣布废止,后又于2023年12月25日重新申请能源指标。
1月9日,商都县发改委对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部分)备案。
该项目依托乌兰察布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生产绿氢,计划年供氢能力达到5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年产绿氢10万吨。绿氢通过约1132公里长输管道送至燕山石化、天津石化、石家庄炼化,用于部分替代现有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的灰氢。
项目主要包括新建25个制氢厂房,每个厂房各配置8套电解槽,共计200套1000Nm³/h碱液电解槽电解水制氢装置、1座6000立方水容积的低压缓冲罐和约47.6千米中水输送管线(起点位于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制氢工厂),配套相关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