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辽宁铁岭市发布进一步明确氢能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文件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等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储氢、加氢站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实施备案管理,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配套发电项目和电网工程按照管理权限实施核准备案。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长期以来,我国将氢列为危化品范畴,制氢项目面临一系列的生产限制条件,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氢能产业发展。不过近年来,多地开始对绿氢政策松绑,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明确“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省级行政区已有吉林、河北、内蒙古、新疆、四川、安徽、江西、湖北等。
碳索氢能网 https://h2.solarbe.com/news/20250822/50006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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