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图:《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提出,构建“一核(武汉经开区)一都(青山区)两翼(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的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力争到2027年将武汉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
在工作目标方面,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120亿元,培育引进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6家以上、氢能产业规上企业50家以上;氢气总产能达到40万吨/年。打造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环线,全市建成加氢站20座。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能源等多领域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突破2500辆。
据此前公开消息,7月4日,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
对比此前发布的《意见稿》,《方案》有两处重要调整:
1、工作目标部分,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由600亿元调整至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由400亿元调整至120亿元,并删除了氢气产值100亿元的内容。
详细对比如下:
《意见稿》:产业规模倍增。全市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其中,氢气产值达到100亿元,氢能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400亿元,培育引进6家以上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氢能产业规上企业突破50家。
《方案》:产业规模倍增。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120亿元,培育引进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6家以上、氢能产业规上企业50家以上。
2、增加了醇氢电动关内容。第9条“拓展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与第11条“构建多元化应用集聚区”中增加了醇氢电动车辆推广应用和醇氢电动船舶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的内容。
详细对比如下:
《意见稿》:拓展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开展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场景,重点鼓励重载商用车、冷链物流车等氢燃料电池车辆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广使用,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车辆在公交、通勤、城市配送、园林绿化、渣土运输等领域推广使用,对典型应用示范场景给予奖励。落实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全返补贴支持政策。
《方案》:拓展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开展交通领域场景应用示范,重点鼓励重载商用车、冷链物流车等氢燃料电池、醇氢电动车辆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广使用,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醇氢电动车辆在公交、通勤、城市配送、园林绿化、渣土运输等领域推广使用,对典型应用示范场景给予奖励。落实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政策。
《意见稿》:构建多元化应用集聚区。鼓励在长江、汉江、东湖、汤逊湖等主要河流、湖泊水域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探索天然气掺氢燃烧应用示范。
《方案》:构建多元化应用集聚区。鼓励在长江、汉江、东湖、汤逊湖等主要河流、湖泊水域开展醇氢电动、氢燃料等绿色动力船舶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探索拓展氢能技术军民融合应用场景。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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